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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

當初是怎麼被對方所吸引嗎?

 

 

 

在當時

你正在為你自己做出的選擇負責

而我也正寫著我自己的故事

在這故事中你的角色

被設定為路人甲

在我的記憶中

你只短短出現3、4幕

更何況

我們都還各自經歷過一段不算短

甚至幾乎論及婚嫁的感情

分手後的痛苦可想而知

又怎麼可能還會記得當時被對方吸引的原因?

而曾經的心動也早該沈寂三年了

對吧?!

 

 

 

 

所以啊

一定是上天早就安排我們要在一起

老公~你說對嗎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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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gの戀愛美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